首页 > 就医指南 > 住院须知
 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温 馨 提 示

 

住院时-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、年龄、单位等各项信息是否准确,入院发生费用后,则不能更改患者信息。
2、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纳足额押金或资金,便于诊治能够及时进行。
3、为了您的治疗和康复,请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及护理。
4、入院时请携带衣物、毛巾、肥皂等日用品。
5、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,保持卫生及安静,病房内禁止吸烟、饮酒、赌博,禁止使用电器及带火险隐患的物品。
6、请自行保管好钱物等贵重物品,如出现被盗案件时,请及时向医院保安员报案。
7、住院期间不允许擅自邀请院外医师诊治,未经医生同意,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使用。
8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不能随意出入处置室、治疗室等诊疗场所,不能私自翻阅医疗文件。
9、未经医生批准,不能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当班医师批准后,方可离院,并请按时
返回医院。离院期间,若发生意外,医院不承担责任。
10、未经医护人员许可,请勿擅自调床,以免造成交叉感染或医护人员弄错病人,造成医疗差错。
11、出院病人接到出院通知后,请持押金收据到住院财会处结账。


地址: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27号 电话:0433-291-4867 MAIL:lqybtv@sohu.com
吉ICP备11001208号 技术支持:百姓信息网